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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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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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16:22:06来源: [金融时报]
6月21日,在马上消费金融四周年庆典上,国投泰康信托总经理傅强表示,金融监管政策为消费金融发展"正本清源",信托牌照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回顾国投泰康信托与马上金融四年来的合作历程,傅强表示,双方从资金合作到资产合作,再到系统服务的合作,现在已经达到了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的深度合作。许多合作瞬间令人动容,傅强用"敬业、专业、持续"赞扬马上金融在合作过程中的表现。自2016年公司给马上投放第一笔资金到目前为止,国投泰康信托对马上授信50亿元,累计放款60多亿元,存续规模近40亿元。
据介绍,双方合作起始于相似的价值观,合作的达成来源于趋同的战略眼光。在接下来的合作中,国投泰康信托希望与马上消费金融一起一如既往利用各自的金融科技资源优势,加强资源协同,开展长期、全面、创新的合作。双方将在综合授信、互联网金融核心系统、金融大数据平台、资产证券化、渠道资源共享、自主风控模型、慈善公益精准扶贫、人才团队建设等领域开展进一步的深度合作。双方将续写金融行业与前沿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新篇章。
傅强还介绍了国投泰康信托消费金融业务。他表示,为了更好服务于消费金融行业,国投泰康信托一直在不断的学习和提高,包括向马上这样优秀的同业学习、向互联网科技巨头学习,不断根据市场的实时需求、金融科技的发展和监管的最新要求去丰富和完善国投泰康信托在消金类的产品模式和产品线。例如,国投泰康在开展消费金融业务中始终把风控和合规放在首位,运用金融大数据技术及自主风控手段为消费类信托产品保驾护航;并通过不断的科技创新和业务实践对包括反欺诈云系统、信审系统、外部数据源采集等各功能版块进行迭代升级,使小微金融系统实现7×24小时线上风控审核需求及放款。
对于信托公司如何在消费金融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一问题,傅强认为:金融监管政策将为消费金融发展"正本清源",信托牌照优势将进一步凸显;金融科技赋能为信托持续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提供坚实的技术条件;信托公司的参与将有利于完善个人征信体系,促进消费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信托在消费金融领域的股权投资将迎来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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