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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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15:03:09来源: [21世纪经济报]
有什么途径既能实现客户的慈善目的,又同时兼具设立简便门槛低、运作灵活成本低的特点呢?今天我们就为大家揭开慈善信托神秘的面纱!
对于中国人来说,天有好善之德,人有好善之心,发之于外,就是敬天爱人,勤俭惜物,自利利他。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公益慈善事业,通过直接捐赠、设立慈善基金会等形式参与慈善活动。但这些方式多多少少存在对捐赠人透明度低、设立门槛高、管理运营成本高等问题,那有什么途径既能实现客户的慈善目的,又同时兼具设立简便门槛低、运作灵活成本低的特点呢?今天我们就为大家揭开慈善信托神秘的面纱!
2016年《慈善法》颁布,开启了慈善信托的新篇章。《慈善法》对慈善信托的相关要点进行了明确,包括慈善信托的备案要求、委托人解任受托人的权利、可要求变更财产的管理方式等。
目前中国农业银行为私人银行客户设立慈善信托一般采用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共同担任受托人的双受托人模式,这样即可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慈善项目运营上的丰富经验,又可充分利用信托公司在信托领域的专业优势。而中国农业银行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一是负责对慈善资金进行安全托管,二是负责对闲置资金进行合理投资运作,通过精细化、专业化分工,统筹协调多方机构通力协作,确保慈善信托的规范高效运作。
基于客户的信任,2018年8月28日,中国农业银行首单慈善信托“中信信托·农银2018玉爱慈善信托”在深圳分行成功落地。我们有幸助力客户达成“点燃新生患儿生命希望”、“还以贫困学生上学机会”的心愿,以客户捐赠的3000万在农行设立慈善信托,用于救助先天性心脏病新生儿和资助贫困学生,为社会贡献一份爱心和力量。
大行德广,伴您成长,中国农业银行紧密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国有大型银行社会责任,用优质的金融服务助力爱心,支持慈善公益事业,为和谐社会建设添砖加瓦。中国农业银行将不断推动家族信托管理业务的实践探索,进一步加深与信托公司、律师事务所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助力家族客户实现财富传承和家业长青,实现家族精神永续及回馈社会的目的。中国农业银行将与私人银行客户一道,携手共进,广施善行,谱写出社会公益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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