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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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10:16:42来源: [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凌之)5月14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上海银保监局对华宝信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18年3月,华宝信托违规发放某信托贷款被用于证券交易;2017年8月,华宝信托开展某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时,对个人理财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未尽合规审查义务;2016年11月、2018年2月,华宝信托部分投资类银信理财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
上海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第三十三条,责令华宝信托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万元。
2018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抽查信托公司,对影子银行、交叉金融、信保业务进行专项检查。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2018年上半年抽查的5家信托公司已于2018年底收到监管机构的整改意见,处罚结果也将于近日陆续公开。
根据原保监会于2014年5月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近三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信托公司将无法开展信保合作业务。不过,记者了解到,监管机构正酝酿修改信保合作条件,受行政处罚而无法开展信保业务的信托公司,有望迎来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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