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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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11:26:18来源: [互联网]
2018年以来,受到“去通道、去嵌套、去杠杆”等监管政策的影响,作为占据通道业务相当比重的银信合作业务,已经呈现出规模大幅下降的趋势。
2018年二季度,在监管政策影响下,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继续下滑,其中下降最为明显的是以单一、事务管理信托为主的通道类业务。以备受业界瞩目的事务管理信托为例,该类信托的规模从今年一季度的15.14万亿元下降到二季度末的14.30万亿元,共计减少8414亿元。而在今年一季度,统计显示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15.14万亿元,较2017年四季度末减少5044亿元。
虽然8月份监管对部分公司有过窗口指导,要求在符合资管新规和执行细则的前提下,可适当加快部分通道业务的项目投放,但信托公司整体上依旧相对偏谨慎,通道业务开展数量有限,因此行业资管规模整体下滑的趋势短期内也难改变。
在银行理财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后,后续的相当一部分投资将由理财子公司完成,信托将被排除在与银行合作的大门之外。这对于近年来相当依赖银行资金的信托公司而言,意味着在资金端和资产端都将受到影响和冲击。
面临监管趋严、资金端紧张等现实情况,加上理财子公司的冲击,信托业已经到了必须转型主动管理的时候,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该是后续大力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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