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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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10:49:56来源: [互联网]
中国信登近期连续向全国各信托公司印发了《关于启动信托受益权信息定期报送的通知》、《关于发布受益权信息定期报送接口规范的通知》,正式启动并加快推进受益权信息定期报送工作。
时代将带来多重优势。第一,进一步提升了信托产品的公信力与信托行业整体声誉;第二,令信托产品的管理环节变得更为规范、透明;第三,“全登”时代助力信托行业的业务创新;第四,助力信托业打破刚兑,进一步回归本源。
根据此前中国信登对各信托公司目前登记工作开展情况、信托公司数据治理情况及相关系统建设等情况的调研结果,受益权信息定期报送将采用文件的方式报送,即信托公司根据中国信登发布的定期报送接口规范改造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报送文件,实现与信托登记公司系统的数据交互,并按照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分步报送测试和兼容多种报送方式的路径展开,拟于2018年四季度试运营,2019年1月份正式启动定期报送,同时对截至2018年12月份末信托受益权登记信息进行更新。
中国信登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信托受益权信息定期报送,主要为获取更为准确的受益权信息,为下一步查询等业务开展提供依据,真正解决信托受益权信息的数据来源及准确性等问题,有助于更好发挥中国信登信托登记信息披露平台及行业监管监测平台的作用,更好满足监管机构对信托登记要素统计监测的需要,以及全面实现受益权信息的集中备份、统计汇总功能,有助于更准确、及时地识别和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中国信登作为我国信托行业基础服务平台,将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银保监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五个服务的使命,紧贴信托业,回归本源,助力信托行业实现新发展。
关键词: 信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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