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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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2 13:21:03来源: [互联网]
7月7日,中信信托携手国信证券与至明科技共同举办“信之所选”第一届多元化资产管理新生态论坛,向金融同业介绍在资管新业态下信托与证券的新战略布局,并针对FOF投资在家族信托中的应用三方签署合作协议。
中信信托副总经理刘小军介绍,中信信托自2013年开始筹备家族信托业务以来,家族信托委托规模快速增长,2017年已突破百亿元规模。自2015年以来,家族信托净值稳步增长,委托人追加资金占委托本金的比例高达30%。
中信家族信托业务将利用目前积累的投资收益,借助国信证券在资本市场的丰富资源和慧度至明的投资管理系统,以投顾能力评价为核心特色,以TOF/FOF为主要形式,同时加强与其他机构以及高校的合作,科学、系统、循序渐进地开展资本市场投资业务,为未来逐步实现大类资产配置踏出坚实的一步。
中信信托将针对目标客户多元化的需求,通过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多元化来满足个性化的资产管理需求;通过资管业务与投行业务的联动,着力在高收益债券领域获得发展空间;在自主管理与合作管理结合的理念指导下,借助私募基金的投资能力来提高产品收益和流动性;利用多元化的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实现基础设施、投管能力和风控水平的持续升级。
业务模式的创新,向资本市场推出三方共同打造的全流程多元化资产配置服务。此举标志着三方合作在战略合作框架下的进一步深化,更是中国资产管理业务融合创新的一次重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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