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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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16:23:01来源: [互联网]
在去通道背景下,受资管新规影响,信托以往大量展开的非标投资受限,标准化资产业务迎来发展机遇,预计证券投资业务占比将不断增加。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5.61万亿元,较2017年四季度末下降2.41%,为近两年来首次负增长。同时,集合资金信托占比持续上升,单一资金信托占比进一步下降;以通道业务为主的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占比自2014年以来首次下降。
除了发力家族信托、消费信托等新领域外,中信信托正大力拓展其主动管理类的FOF产品,力图深耕证券投资业务。
中信信托眼下重点发展的FOF产品,首先是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客户群体的资产配置需求为目的。资管新规出台后,信托产品不再刚兑,如何满足部分客户在追求较高收益的同时,又能相对安全地进行投资?这是我们侧重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中信信托的合作对象主要都是公募基金,在当前的时点,它们试图通过资管业务与投行业务的联动,着力在高收益债券领域获得发展空间,同时也会通过配置一些中性策略的量化基金以提升收益。因为信托客户的风险偏好相对稳健,二级市场的资金投资占比暂时不会很高,债券类资产的配置相对更多一些。
中信信托的新动作,其实也代表了信托公司的新选择。有信托业内人士透露,为深度挖掘证券市场的业务机会,当前已有一些信托公司组建了组合投资团队,主动开发FOF、MOM等产品,正力图提升自身的证券投资能力。
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信托公司若不融入其中,就会错失发展机会。部分信托公司已经通过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融入资本市场。其中,以阳光私募为代表的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信托业务,是当前信托公司资本市场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此外,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资产配置服务的FOF、TOT和MOM等证券信托业务,也成为信托公司青睐的新方向。
在信托业去通道持续的大环境中,不断萎缩的通道业务正倒逼信托公司通过开拓其他业务进行“突围”。作为标准化业务的证券类信托业务,日渐成为各家信托公司青睐的对象,变成当下信托业着力发展的重点业务之一。
关键词: 证券类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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