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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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6 17:25:40来源: [互联网]
随着经济环境和监管环境的变化,信托业近年来高歌猛进的增长态势或将不再,规模缩量、业态重构、整顿等带来的阵痛在所难免。
201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表示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是接下来三年的三大攻坚战之一,金融严监管依然是2018年金融行业的主题。可以预见的是,2018年资管新规正式稿及配套的细则将会陆续出台,对于信托行业来说,规范通道业务、房地产融资、政信合作、银信合作及证券投资信托分级,打破刚性兑付,加强投资者保护,金融反腐等都将成为信托业监管的重要抓手。从监管层的表态来看,2018年信托业监管形势会比2017年更加严峻。
本轮监管的一个重点就是通道业务,无论是“资管新规”还是“55号文”,针对通道业务,均有较严格的监管要求。事实上,“去通道”工作在其他资管子行业早就开始了,2016年下半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分别对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做了净资本约束,倒逼去通道业务,2017年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规模收缩明显。
而针对信托行业的“去通道”监管的要求出台时间较晚,由于监管时间差的存在,通道业务大规模回流信托。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2017年以来,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规模扩张较快,使得当前信托行业面临的“去通道”的压力非常大。从2017年底开始,针对信托“去通道”监管信号密集出现,2017年12月底的银监会“55号文”、信托部邓志毅主任主持座谈会讲话以及2018年以来“一行两会”配套文件都表明2018年信托业整顿的关键环节是“压通道“。
监管层的目的非常明确,规范银信通道业务主要是针对银行的跨表、出表、调表需求进行限制。随着监管的日益严厉,一些信托公司也主动表态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前提下,2018年银信通道业务规模只减不增。2018年信托公司通道业务已经出现明显的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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