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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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2 13:38:13来源: [证券日报]
节能环保、新能源的开发一直都是社会发展中高度重视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产业开始涉足绿色环保中。为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性,信托便将目光聚焦在绿色产业融资这一块。
信托作为一种灵活的金融工具,在绿色金融领域,应该说大有可为。“从市场空间来看,生态文明成为千年大计。污染攻坚战、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环保产业将迎来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业界人士表示,环保产业是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朝阳行业,是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和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蕴含着极大的投资机遇,布局环保产业是信托业积极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的可贵尝试,有利于培育专业能力,创新业务模式,扩大业务领域。
信托公司与企业合作开展绿色产业投融资,模式则更为灵活多样。比如,以绿色信贷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联合大型环保企业成立绿色并购基金,收购环保项目进行资本运作;为环保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环保项目建设发放项目贷款;信托公司募集资金,受让环保企业对政府的应收账款,支持环保项目建设;开展环保企业股权收益权、债券收益权投资,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成长型节能环保类企业等。
近年来,信托业不断探索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的新模式、新业务。数据显示,2015年信托业开展绿色环保信托项目346个,累计提供资金1231.7亿元。业内已设立多单碳排放信托项目,发起设立了清洁能源产业基金等。发展绿色信托,助力环境保护等也是信托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无论是基于信托行业自身的转型升级需求、还是基于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考量,信托业凭借独特的法律制度优势和金融运营特征,在绿色发展过程当中,应该发挥、也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绿色信托先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未来的路还很长,必须充分调动自身优势,提升绿色环保产业的研究能力,积极尝试业务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信托在金融行业的积极作用,为我们构建一个全新健康的投资环境。
关键词: 绿色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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