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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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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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16:31:00来源: [互联网]
近期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停止了新设有中间级的结构化证券信托,通过信托计划变相加高杠杆配资的路基本被堵上。不过,从近期监管政策导向上看,对于非结构化净值型主动管理类证券投资业务的影响尚不大。
信托业的转型步伐正在加快。信托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灵活性的优势,经过前几年的高速扩张,信托公司的业务规模或在2018年迎来拐点,管理规模甚至可能会出现萎缩。但从长期来看,新的外部环境有助于提升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促进信托行业健康稳健发展。信托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灵活性的优势,但也要审慎把握创新方向,避免走上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开展简单低端的通道业务、充当监管套利工具的老路。
所谓的“证券投资结构化产品”通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部分,优先级部分主要由银行募集,而次级部分是由企业或个人自有资金构成,能使次级投资者的融资规模扩大。
结构化证券信托开始受“追捧”。道理非常简单:之前计划发行券商资管计划的项目,由于资管新“八条底线”,只能1:1配银行的钱,达不到规模要求。于是不得不找杠杆比例更高的证券信托。更有甚者,通过设置中间级,使证券信托的杠杆比例变相达到3:1、4:1。
“这给不同金融机构造成了套利机会。所以,收紧高杠杆场外配资是迟早的事。”某信托公司的投资总监对近期信托公司收紧配资业务表示赞同。
“一行三会”公布资管新规政策,监管部门对同业和理财投资实行穿透式监管,严控投向、降低杠杆贯穿全年,监管层出手是这次银行同业理财腰斩的最大因素。银行理财短期不会明显收缩。在存款压力大、负债荒的背景之下,未来个人理财规模不会明显下降,只会在银行间的集中度提升。
除了少数几家擅长证券投资业务的信托公司外,绝大多数信托公司的业务更倚重房地产项目和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即所谓的“非标”业务。不过,前述信托公司投资总监透露,“控规模”现在已经成为行业趋势,尤其是通道类信托。
要鼓励信托公司围绕实体经济需要开展创新,在“三去一降一补”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挖掘市场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创新性、综合性、多样性的金融服务。顺应“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探索实业投行的新路。鼓励信托公司围绕信托本源价值创新,充分发挥信托关系独有的制度优势,打造专属领域。
关键词: 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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