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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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07:46:54来源: [经济观察报]
早在2014年,新华信托就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将金融智慧融入到公益事业之中。当年,新华信托发起“火炬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号召员工将递延奖金投放至公益信托计划,并从信托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进行公益捐赠。
“火炬系列”是新华信托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投身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初步尝试,而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2016年9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由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管理,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可以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这也使得信托公司参与公益事业获得了更广阔的前景。
自《慈善法》颁布后,新华信托组建专业团队筹备慈善信托,多次拜访重庆市民政局、重庆银监局、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市聋哑学校和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机构,就共同开展慈善公益事业、增进社会互助风尚、构建和谐幸福重庆等事项达成了合作共识。
2017年10月,“新华信托?华恩1号教育扶贫慈善信托”在重庆市民政局成功备案,这也是重庆市首单慈善信托项目。
华恩1号由重庆市慈善总会作为委托人,新华信托作为受托人,信托期限为10年。受托人将信托财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管理,以不低于上一年信托财产余额的10%投向我国教育扶贫事业,用于资助有需要的学生、教师、学校或科研教育相关机构,以及从事教育扶贫相关事业的慈善组织等。此外,华恩1号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专业团队进行管理,确保慈善款项使用的公正有效、确保慈善信托财产的合规运用。
据华恩1号项目负责人刘松介绍,华恩1号成立后,首笔善款用于特殊教育事业。已与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及重庆市聋哑学校沟通配合,捐赠资金用于开展“墨香轩”书法社活动。活动邀请了南桥书院专家导师,对重庆市聋哑学校的40名聋儿少年进行每周定期书法培训,以培养孩子的艺术素养,陶冶情操、增强自信。
新华信托总经理项琥则表示,新华信托将利用自身平台与专业优势、通过信托制度的运用、严谨的产品结构、科学的内控机制、完善的流程设计,更规范、更具公信力地将慈善信托接力推广下去,让慈善公益事业继续发光发热,新华信托目前也有多笔慈善信托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接下来将推出华恩2号,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该产品计划走进贵州省丹寨县,帮助该县贫困学子实现大学梦,让慈善事业持续发力。”新华信托相关负责人说。
关键词: 新华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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