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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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11:07:53来源: [证券时报]
最新数据显示,11月共有62家信托公司发行了756款集合信托产品,发行数量环比增加37款,增幅为5.15%。
其中,前四位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总计186款,占比24.57%,占比环比回落3.52个百分点。四川信托发行了70款,位列第一;外贸信托发行了44款,位列第二;民生信托发行了38款,位列第三;平安信托发行了34款,位列第四。
回溯至2015年及2016年,可以看到信托公司产品发行呈现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如仅有28天并历经春节假期的2月份,通常是全年发行量的最低点;而资金紧张的年末往往会迎来一波规模与价格的走高。
“各信托公司有动力借助年末效应增大信托发行量并提高预期收益率,扩大信托募集规模。”研究员表示,受资管新规影响,通道业务和债权融资类业务为主的信托机构的信托发行量和募资规模将受到较大冲击。该类机构向主动管理转型的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会受到其它同业资管机构的激烈竞争,产品发行和信托规模增速大概率会下降。
此外,11月共有57家信托公司成立了1116款集合信托产品,成立数量环比增幅为84.46%,共募集资金1013.89亿元,环比增幅为38.75%。
关键词: 集合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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