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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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08:15:40来源: [房讯网]
12月5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抚州智慧松江基金,基金规模人民币40.02亿元,其中天津松江控股子公司江西松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亿元。
据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天津松江控股子公司江西松江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天津斯迈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尚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抚州基金。
抚州基金规模人民币40.02亿元,北方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0亿元,江西引导基金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江西松江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斯迈乐和尚信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各出资100万元。
天津松江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松江投资设立抚州基金重点投资于江西松江开发的抚州云计算数据中心、信息产业园等智慧城市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基金设立成功后将有效解决公司抚州项目的融资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项目开发运营资金需求,为公司深耕智慧城市领域提供有效助力。
另据天津松江同日公告,为保证抚州基金的顺利运作,公司拟对抚州基金四方股东所持有的抚州基金财产份额承担收购义务,对抚州基金四方股东在抚州基金取得的基础投资收益以及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伙企业费用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上述收购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构成公司对抚州基金四方股东及抚州基金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责任和义务,不受基金合同以及其他任何协议效力或瑕疵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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