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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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4 07:46:59来源: [证券日报]
据证券日报报道,自减持新规出台以来,信托公司参与定增获配投入的资金总额较去年同期缩水近95%。
今年5月27日至11月27日,各类机构参与增发配售总次数为4829次,累计动用资金(获配投入资金)总额为4679.88亿元。
其中,仅有华宝信托、四川信托、五矿信托、长安信托、中诚信托等5家信托公司参与增发配售,参与次数合计为8次,获配投入资金总额为13.18亿元。信托公司定增认购金额不足各类机构定增认购总额的0.3%。
关键词: 信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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