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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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4 11:24:00来源: [时代周报]
近日,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其持有的众诚保险2.25亿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5%,挂牌价格为4.5亿元,评估值为3.36亿元。
众诚保险于2011年成立,粤财信托也是众诚保险的共同设立人之一,彼时持股比例为20%,出资1亿元,后因众诚保险增资等原因降至15%。对于转让的原因,时代周报记者近日联系粤财信托,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复。
数据显示,粤财信托在对众诚保险的6年长期股权投资中,年年收益为负。众诚保险处于亏损之中,目前尚未盈利。众诚保险近日回复时代周报记者称,保险公司亏损期较长属于行业规律,公司2015年及2016年已连续两年大幅减亏。粤财挂牌转让价格为4.5亿元,较其原始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股东转让股份属于正常市场行为,对我司经营运作不会造成负面影响。目前我司一切运营良好,按照事业计划正常推进,并且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新一轮增资计划,已有不少投资方有投资意向并与我们保持密切的沟通。” 众诚保险方面回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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