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10-10 09:23:46来源: [上海金融报]
慈善信托作为信托创新业务的一个亮点,自开闸以来就获得了市场关注,也让信托公司又多了一个可耕耘的蓝海领域。近期,多家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产品设计上实现创新,为该品种梯队再添生力军。
9月25日,“中航信托·绿色生态慈善信托”正式推出,标志着我国首单以绿色生态为主题的慈善信托正式启动。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秘书长徐光表示,作为全国首单以绿色生态为主题的慈善信托的共同受托人之一,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将在环保部指导下,发挥绿色生态保护领域的专长,确保项目的有效执行和良性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履行绿色生态保护与慈善事业创新融合的社会责任。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护环境、造福人类”为宗旨,与中航信托在绿色生态和慈善救助方面的社会责任理念互相契合,后续将以推动九寨沟地震灾区灾后生态恢复项目为起点,通过绿色生态慈善信托方式,开启生态环保慈善活动新局面。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本单慈善信托将社会资源引入绿色生态领域意义深远。对于项目未来发展,金锦萍教授提出了四点期待:一是合理利用共同受托人模式,实现强强联合及优势互补;二是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加入慈善信托,打造慈善信托的社会品牌;三是实现慈善信托与绿色信托的内在契合,推动价值投资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四是推动慈善信托相关机制与税收政策的探索与创新。
据介绍,该慈善信托的信托目的专注于支持绿色生态事业发展及相关活动开展,涵盖绿色生态保护、教育、培训、交流等广泛形式活动,初始规模为50万元,旨在以此为起点,带动更多的慈善资金和项目资源参与。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