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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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10:00:19来源: [上海证券报]
2017年9月18日,粤财信托·粤科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登记基本信息在中国信登官网进行了公示。这是中国信登信托登记系统上线后,首单在中国信登官网公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登记基本信息公示的功能在中国信登官方网站正式实现。
根据银监会《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登记基本信息应当在信托初始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在信托登记公司官方网站公示,公示信息涵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称、产品编码、受托人名称、预计存续期限、财产运用方式等内容。
中国信登相关人士表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示,有利于提高信托产品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对信托产品运作的监督,同时也标志着中国信登信托登记平台又一功能的实现。
自9月1日信托登记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中国信登的系统已安全稳定运行两整周。统计显示,截至9月15日,信托登记系统累计访问量为3632人/次。各信托公司通过信托登记系统累计报送各类信托登记1531笔。其中,预登记申请1508笔;初始登记(设立登记)申请23笔,初始登记募集申请金额累计约70.77亿元。
通过信托登记系统获得唯一编码的信托产品累计数为1291个。中国信登对信托公司报送的各类信托登记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登记信息申请共计1147笔。目前,形式审查一次性通过率约为60%。
信托业内人士称,通过中国信登的平台对信托产品进行统一、集中登记,并发放唯一产品编码,可达到产品公示效力,预防“李鬼”型产品。同时,信托登记系统的建成,不仅解决了信托受益权的登记确权问题,还对信托产品增强流动性、实现资产隔离等优势均具有关键作用。
关键词: 信托登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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