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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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10:36:51来源: [证券日报]
9月1日,万向信托成立全国首个双层信托模式的慈善信托“幸福传承慈善信托”。据介绍,“幸福传承慈善信托”设立目的是为了促进和弘扬家族传承文化发展,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律师倡导并首期出资200万元设立慈善基金。
与直接捐赠或设立基金会的方式不同的是,该基金由两层信托构成,第一层信托主要目的是保值增值,将其收益全部置入第二层信托,第二层信托为慈善信托。另外,该信托基金可以接受多种形式的捐赠,除了现金形式捐赠,还可以通过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或将保单受益人指定为该慈善基金的形式进行捐赠。
如此,可以让第一层信托的管理人专心做投资,避免因为慈善资金偏重安全性的特点而限制投资品种和投资方向的选择,更好地提高收益率,又可以让第二层信托专注于做慈善,其资金来源由第一层信托解决,使得第二层信托的管理方免除了因投资和资金来源而产生的后顾之忧。
万向信托副总裁斯伟波介绍,《慈善法》实施一年来,万向信托成功备案了4个慈善信托,都是为委托人量身订制的产品。当前,相关慈善信托产品的解决方案已经包括委托资金管理、权益和实物资产运营、决策机制设计、税务筹划、慈善项目筛选、资助项目管理、信息披露、资助项目监理和效果评估、决策机构和慈善项目的秘书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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