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9-07 10:29:46来源: [金陵晚报]
《金证券》记者在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中看到,截至2017年2季度末,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12.48万亿元,比2016年2季度末的7.47万亿元增长67.11%,环比2017年1季度末的11.48万亿元增长8.68%;占比达到53.92%,比2016年2季度末的43.20%上升了10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目前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占比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而投资类信托和融资类信托占比则处于下降通道。
实际上,今年以来,市场上也时刻能感受到信托公司在业务上的变化。上半年,包括中信信托、华润信托、中航信托等一众知名信托在内,相继试水土地流转信托、互联网信托、资产证券化、迷你家族信托、慈善信托、PPP、ABN等。其中大型信托在尝试新产品上尤其积极。
需要提及的是,2017年上半年,共有9家信托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共计增加193.35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信托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根本原因还是为了助力转型。复旦大学信托研究中心主任殷醒民判断,下半年增资状况将延续,在提高公司自身资本实力的同时增资扩股也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
关键词: 信托公司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