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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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5 10:19:07来源: [观点地产网]
9月4日,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将于近日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信托资金贷款合同》。
此前,北京信托曾发起设立北京信托·锦星理财044号单一资金信托,并向重庆两江发放信托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单笔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组团一期项目开发建设。
公告显示,北辰拟于近日与北京信托签署《保证协议》,为前述《信托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北京信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亿元(以实际放款为准),担保期间为自重庆两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而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上述所提及地块为北辰实业2016年7月15日以27.8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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