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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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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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10:00:18来源: [证券日报]
在投资银行领域最为典型的为江苏信托,也是去年资本市场的大赢家,不仅参股的江苏银行登上A股,自己也曲线踏入资本市场,据百瑞信托博研站统计,2015年江苏信托对江苏银行的投资收益为8.32亿元,2016年此数据升至8.82亿元,均位居68家信托公司投资银行股权收益首位。
江苏信托自江苏银行2007年组建以来,虽然股权比重持续降低,仍一直保持其第一大股东的地位。目前江苏信托持有8.93亿股,占江苏银行总股本的7.73%。
历年来,江苏信托所受江苏银行馈赠颇丰,股权收益呈逐年上涨的趋势,所占的比重也逐年保持在高位,占比营业收入常年保持在一半以上。
本报记者统计,2010年—2016年的年报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江苏信托从江苏银行获取的投资收益为4.19亿元,占比营业收入总额的54.42%;2011年该项股权投资收益为5.83亿元,占比营业收入总额的56.71%;2012年该项股权投资收益为7.04亿元,占比营业收入总额的55.39%;2013年该项股权投资收益为7.80亿元,占比营业收入总额的57.52%;2014年该项股权投资收益为7.61亿元,占比营业收入总额的54.75%;2015年该项股权投资收益为8.32亿元,占比营业收入总额的50.67%。2016年该项股权投资收益为8.82亿元,占比营业收入总额的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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