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8-24 10:32:20来源: [大河网]
8月23日,中原丝路基金(有限合伙)成立暨项目签约仪式在郑东新区智慧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举行。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河南航投”)与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信托”)联合发起设立中原丝路基金(有限合伙),促进河南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提升河南对外开放新格局。河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出席了签约仪式。
母基金总规模200亿元 加快“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中原丝路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风险分层”的原则设立,母基金总规模200亿元,首期100亿元,期限15年,由河南航投、中航信托、现代服务业基金各认缴10亿元,基金管理人认缴1亿元,其余份额由金融机构认缴。
中原丝路基金将主要聚焦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涵盖的“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四个方向,多元化投资于机场建设、临空产业园、物流园区、省内贸易产业链、贸易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等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项目,成立当天即达成本土合资货航、飞机融资租赁等多个项目合作意向,总额约105亿元。
母基金主要投资于按照上述投资方向设立的子基金,优质项目也可进行直投;投资方式包括FOF、股权投资、股债结合等。基金退出方式包括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资产证券化、装入上市公司等方式,逐步实现资金撤回和退出。
大力发展枢纽经济 助力河南企业“走出去”
据悉,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重点发展航空运输、航空物流、通用航空、金融、航空制造、航空置业、文化旅游等七大产业板块。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集央企控股、上市背景、中外合资、军工概念于一身的信托公司,注册地为江西南昌,注册资本为40.22亿元。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是,注册资本150亿元,主要投资于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河南省政府确定扶持的重大产业项目以及其他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具有良好收益预期的项目。
目前,河南省正通过大力发展枢纽经济,推进河南自贸区建设和中原城市群建设,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原丝路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充分发挥河南航投外向型省属企业优势,为我省企业“走出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产能合作、国际收购重组等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河南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助推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