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8-15 07:51:04来源: [经济日报]
PPP业务是信托公司基础产业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PPP项目大部分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周期长,社会资本投资的退出期长,其参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可大幅提升PPP项目投资的流动性,丰富社会资本退出方式,缩短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退出时间,缓解信托公司向PPP业务转型面临的资金募集困难等问题。”国投泰康信托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沈苗妙说。
据悉,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PPP项目相关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开展信用增级,并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其中,能够带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合同债权以及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等,可以作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的一种金融手段,与一般资产证券化相比,在运作原理、操作流程等方面并无本质区别,但也具备自身的一些特点。比如,基础资产广泛、运营管理权和收费收益权相分离、产品期限需与PPP项目期限相匹配以及政策约束性强、保障力度大等。”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所长翟立宏说。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参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对于信托公司发展PPP相关业务有较强的推动作用。
翟立宏说,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可将缺乏流动性但又能产生可预见稳定现金流的PPP项目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从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市场资金进入PPP领域,降低信托公司发展PPP类业务的风险和融资成本,也能提高融资效率。此外,信托公司在存量PPP项目上,也可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资产。参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对于促进信托转型发展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也对信托公司在基础资产筛选、交易结构设计、主管机构沟通、机构资金对接等方面的能力带来挑战,客观上要求信托公司提升转型创新所需专业能力。”沈苗妙说。
据了解,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领域,信托公司一方面可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承担事务管理职能;另一方面也可在交易中发挥主导作用,比如对基础资产尽职调查,参与产品结构设计及产品定价等。沈苗妙说,信托公司能否发挥主导作用,取决于信托公司的专业水平、业务经验和机构资金对接等多方面能力。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