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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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2 07:45:19来源: [中国证券报]
根据统计,6月共有55家信托公司成立了781款集合信托产品,成立数量环比增加259款,增幅为49.62%,共募集资金1087.91亿元(不包括未公布募集规模的产品),环比增加358.13亿元,增幅为49.07%。平均每款信托产品募集规模为2.08亿元,环比增加0.26亿元,增幅为14.52%。
多家信托公司人士表示,二季度以来通过信托融资的需求在增加。以房地产融资为例,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地产调控以来,除了作为房地产主要融资渠道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债被收紧外,地产企业股权融资、发行ABS、地产基金、资管融资等各类渠道也渐次收紧,相对而言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政策较为宽松,信托成为当前地产公司融资工具中最为重要的渠道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上月新发行的集合信托预期收益略有上升。其中,房地产领域1至2(不含)年期产品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环比上升0.17个百分点至7.08%,2至3(不含)年期产品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环比回落0.01个百分点至7.33%,3年期及以上产品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环比回落0.30个百分点至7.40%。
中建投信托近日发布的地产信心指数(第三期)显示,受访者对于综合融资成本的判断,自2016年四季度起逐步提升。近半数地产公司的融资部表示,今年的平均融资成本已经或即将超过年初制定的成本计划。
关键词: 集合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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