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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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3 07:30:23来源: [金融时报]
近日,五矿信托顺利完成控股股东五矿资本对其45亿元的单方面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此次增资完成后,五矿信托的注册资本由20亿元增至29.22亿元,其余35.78亿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资本实力、行业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均得到进一步提升。五矿资本的持股比例升至78.002%;其余两家股东青海国投和西宁城投的持股比例则分别为21.204%和0.794%。
在五矿资本A股上市敲钟仪式上,中国五矿集团董事长何文波曾表示,五矿资本重组上市的意义重大。第一,通过上市将显著放大五矿资本金融全牌照的优势,推动企业发展进入快车道;第二,通过建立五矿资本“金融控股+产业直投”的全新金控平台架构,形成金融实体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为助推中国实体经济稳健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第三,五矿资本上市也是中国五矿深化国企改革、推进混改的重要举措,将大幅提升中国五矿整体资产证券化水平,显著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
作为五矿资本旗下的优质资产,五矿信托在五矿资本重组上市中也充分受益。首先,五矿信托成为近20多年来首批“间接上市”的信托公司之一,意味着五矿信托打破了信托公司增资渠道单一的束缚,可以借助资本市场不断提升自身资本实力,为未来打开更大的发展空间。其次,五矿信托在五矿资本配套募集的150亿元资金中获得了45亿元的增资额度。此次增资的到位,有效解决了当前制约五矿信托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加快转型发展等问题。
据了解,下一步,五矿信托将充分利用此次增资,继续发挥“中国五矿”的品牌影响力和集团整体协同效应,依托青海省的资源优势,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在构筑公司核心竞争力方面发力,在加强五矿集团内部协同、产融结合方面发力,在继续支持服务青海发展方面努力,争取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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