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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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30 07:57:42来源: [证券日报]
昨日晚间,江苏国信发布公告称,2017年6月28日,江苏信托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银行共同参与了中政企江苏省PPP合作基金正式成立暨首批投资项目签约仪式。
公告显示,中政企江苏省PPP合作基金总规模45亿元,由中国PPP基金出资40亿元,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出资5亿元构成,基金主要对江苏省PPP项目进行投资。其中中国PPP基金为财政部管理的注册资本1800亿元的国家级基金。江苏信托担任中政企江苏省PPP合作基金联合管理人。其中,江苏信托作为基金联合管理人,将收取225万/年的管理费用。
江苏信托对PPP业务的主动出击始于去年。江苏信托2016年年报显示,江苏信托在去年设立了PPP业务管理中心,从PPP基金业务着手,提供综合化、全项目周期、全产业链的投融资管理服务,积极履行江苏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管理人职责。2016年度投资14.5亿元,完成基金投资总规模的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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