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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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1 07:37:23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按照功能划分,信托分为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信托。截至一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从2016年一季度的4.12万亿元上升至4.41万亿元,占比为20.07%,同比增长7.04%;投资类信托规模从5.51万亿元增至6.08万亿元,占比为27.67%,同比增长10.34%;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从6.95万亿元增至11.48万亿元,占比为52.26%,同比增长65.18%。
在融资类、投资类、事务管理类三类信托中,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最高,且增速最快。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分析认为,融资类信托业务的发展与企业的贷款需求程度相关,信托公司融资客户多为中小企业,其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融资类信托业务的不稳定性。
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事物管理类信托多带有通道的性质,由于券商、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大幅缩减,很多通道业务转移到信托,导致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快速增加。
“短期内来看这是好事,但不一定有利于信托公司的长远发展。”陈赤表示,“事务管理类增速最快,占比最高,这类业务风险很低,能够为信托公司带来收益,当然它的收入也是各类业务中最低的一档,这部分业务规模的增加,实际上不会给信托公司带来相应比例的收入增量。事务管理类业务更多是起着通道的作用,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无法通过这类业务提高,如果专务此道,长远而言,竞争力会减弱。”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认为,伴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持续推进和信托行业转型升级的深入探索,未来投资类信托的占比和增速预计会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 事务管理类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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