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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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07:40:38来源: [财华网]
华融金控公布,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融天海同意将5.5亿元人民币(约6.12亿港元)转至作为受托人的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作为信托基金及成立信托;及中铁信托按华融天海指示向成都万江物流有限公司增资5.5亿元人民币(约6.12亿港元),并代华融天海持有成都万江物流经扩大股权49%之权益。
根据增资协议,受托人同意以5.5亿元人民币(约6.12亿港元)认购成都万江物流新股权。完成后,成都万江物流注册资本将由5.3亿元人民币(约5.989亿港元)增加至约10.39亿元人民币(约11.74亿港元),而其资本公积将增加至4078.4万元人民币(约4608.6万港元)。因此,中铁信托将收购成都万江物流经扩大股权49%之权益,上海润华于成都万江物流之股权将由100%减至51%。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中铁信托与上海润华同意,中铁信托将于24个月内持有成都万江物流经扩大股权49%之权益。于24个月届满后,上海润华同意收购而受托人同意出售目标公司49%股权,惟上海润华可于首18个月届满后向中铁信托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延期24个月。中铁信托按华融天海指示,可全权酌情接纳或拒绝上海润华有关要求。代价将为投资额即5.5亿元人民币(约6.12亿港元)连同按溢价率计算之任何未付溢价。
公司已于今年1月17日与佳润订立融资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向佳润提供融资。由于佳润及上海润华由同一名人士最终控制,就计算适用百分比率而言,交易须与融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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