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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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7 07:55:24来源: [中国证券报]
6月16日晚公告,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发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长盛”)拟引进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为新股东,国民信托拟向华发长盛增资人民币1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华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投资”)拟向华发长盛增资人民币153,913万元。
本次增资均以现金方式进行。本次增资前,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浩置业”)持有华发长盛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浩置业持有其0.722%的股权,华融投资持有其50.278%的股权,国民信托持有其49%的股权。华发长盛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对商业项目的投资。
公告表示,本次增资有利于充裕华发长盛的货币资金,推进公司武汉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
业内人士分析,华发股份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深耕珠海30余年,奠定了其在珠海的区域龙头地位。该公司深入推进“珠海为战略大本营,上海、武汉、广州等一、二线核心城市为重点”的战略思想,在形成以珠海为战略大本营,上海、武汉、广州等核心城市为重点的区域布局的同时,稳步开拓海外市场。当前其手持土地储备超1000万平,土地储备丰富。珠海当地经济情况良好,地理位置优越,当地楼市也呈现持续上升的势头。随着大型基建的落成,粤港澳大湾区的加速推进,该公司将深度受益当地经济发展、楼市持续上升。此次大幅增资华发长盛并引进新股东,将大大增强华发长盛开发项目的资金实力,推进相关项目的进度,尽快为上市公司带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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