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我已阅读并接受此认定书
2017-06-03 09:11:05来源: [齐鲁壹点(山东)]
对于四川信托来说,积极找寻外在助力从而带动自身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前两天,四川信托牵手了新的合作伙伴丰盛集团,更是验证了这一点。不过四川信托和丰盛集团的联合毕竟才开始,未来会有何种发展还未可知啊!
5月24日,四川信托与丰盛集团在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继4月领导们赴南京考察调研丰盛集团之后,5月24日,丰盛集团创始人、丰盛控股董事局主席季昌群再次率丰盛集团、众邦金控、众邦银行等机构领导一行莅临四川信托交流座谈,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四川信托党委书记刘沧龙,总裁刘景峰、常务副总裁陈洪亮、副总裁严整与来访嘉宾亲切交流。
座谈期间,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企业最新发展及运营状况。丰盛集团主席季昌群重点介绍了集团经营及金融板块、投资方向、业务模式等,刘沧龙主席介绍了四川信托的业务方向、风控系统以及未来发展规划。
经过充分交流与坦诚协商,双方一致认为四川信托与丰盛集团业务互补性强,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作空间巨大,应进一步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方式,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会后,在与会领导的见证下,四川信托和丰盛集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在金融与产业领域的强强联合,根据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在产融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资源储备,加强产融创新合作,围绕房地产、文化旅游、健康产业、项目投资、产品研发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度纵向合作,在资金和资产两端形成有效互补,进而形成产融联动的模式和良好的竞争优势,全面提升行业影响力,实现共赢发展。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