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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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09:34:00来源: [和讯网]
信托产品登记将于本月正式展开,目前相关上线准备已基本就绪。为了确保信托登记如期开展,中信登此前还组织了一次内部培训。信托登记系统的预登记功能已于4月1日上线,目前只对新发行产品进行预登记,主要通过信托公司系统传送,在产品成立之前还要正式登记。
此次信托产品预登记要素表,包括信托项目的名称、交易结构、风控措施等内容,同时还针对关联交易、房地产信托业务、异地推介、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权益类金融产品或权益类特征的金融产品且聘请第三方投资顾问等四类业务要求补充相关要素。
伴随配套信托产品预登记实施,《预登记规则》也随之出台。其预登记流程主要包含信托公司、中信登和银监局操作三方。具体表现为中信登在对预登记申请信息进行形式审核时,若信息存在不准确的地方,可将申请退回,直至预登记信息正确则审核通过,才生成预登记号。
银监局在对预登记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时,若信息存在不准确或者不合规的地方,可选择暂停使此次审核流程暂停,直至无异议时才能审核通过。只有当中信登和银监局两方都审核通过后,该信托产品的预登记流程才表示通过结束,并向信托公司发放该产品唯一发行编码。
关键词: 信托产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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