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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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1 09:45:02来源: [新浪财经]
近日,详细分类标准启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家试点单位,将结合本次培训内容,信托八项分类试点在进行中,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10家试点八项分类的公司已经确定,分别为外贸信托、安信信托、重庆信托、交银信托、陕国投、中建投信托、百瑞信托、中航信托、中融信托、平安信托。此次的试点更多考虑了地域等因素,试点先由信托公司自愿申请,再由属地银监部门推荐。
试点公司的选择依据上此前是按公司资质进行选择。现在第一是区域上因素,不同的区域代表不同的发展程度,同时不给一个地方增加太多负担;二是公司业务规模较大、门类较齐全、转型创新有基础,这样试点分类才有意义。
目前,信托资产按资产运用方式、资产投向、资金来源等有多个不同的划分标准,其中比较经典的按投向分类将信托产品分为工商企业信托、基础产业信托、证券投资信托、金融同业信托、房地产信托五大类。
新的八项分类涉及5个分类环节。首先按照信托目的分为,公益(慈善)信托或其他;其次按法律结构分为,资产证券化或其他;第三步按照信产类型划分为,财产权信托或其他;第四步按是否投向标准化金融资产划分为,标品信托或其他;第五步按资金投向划分为,债权信托(主动管理)、股权信托(主动管理)、同业信托、事务信托(被动管理)。
这一调整表面上仅是统计学意义上的业务分类,但实质上对业务和公司发展影响巨大,对内部管理、人才储备、风控水平等提出较高要求。
“之所以先进行试点,是因为尽管这一分类很完备,但这些年信托行业发展创新步伐较大,我们担心这一分类能否将现有业务一网打尽。如果经过试点,证实确实没有问题,现有业务都能够归类到这八类中,那么我们下一步全面推广就有底。”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称。
作为试点公司之一,中建投信托称,已于一季度完成风险合规等内控组织架构的调整,全面部署八大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流程优化等安排。同时根据新的分类标准,中建投信托明确2017年业务拓展思路是,在持续巩固债权信托这一核心业务优势的基础上,重点拓展股权信托、资产证券化、标品信托等业务,把握同业信托等机会性业务机遇。
试点期间,信托公司推进新分类制度同时,旧的业务分类制度同步进行。值得伙伴们继续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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