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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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09:30:19来源: [网易]
这几年来,信托公司不光是积极尝试创新业务,同时还在不断更进传统业务,尤其是在政信合作方面,更是加强了对于PPP模式的重视,打算从这个PPP模式中挖掘出更多的发展机遇,一起来看看吧!
信托公司已经开始从合作伙伴上寻求突破,比如加强与大型承建方、产业园区等的合作;承担的功能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比如为PPP项目提供短期流动资金支持,担任项目财务顾问,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基金并担任基金管理人等。
那么,如何识别优质的PPP项目呢?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部副总经理刘美燕说,在PPP项目的选择中,需要考虑当地政府对PPP政策的理解、执行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契约精神和履约能力。还要考虑PPP项目自身的资质和条件,比如是否有合理运营收益或者基于项目公益属性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的能力,以及社会资本方对于项目建设运营的操盘能力。
参与PPP项目也对信托公司提出了要求。业内人士说,PPP项目要求社会资本在相应领域具备一定的资产运营能力,这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
还要看到的是,信托资金参与PPP模式面临着存续期限短、回报要求高等矛盾。罗皓瀚说,目前信托公司也拟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到PPP项目的各个阶段,并着重在现金流上进行创新,以求缓解相应矛盾,如与其他机构合作尝试资产证券化业务、在资金端寻求追求长期投资收益的机构资本等。
据了解,近日,中信信托入股的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共建全国性PPP资产交易平台,力图能够合规、高效地为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实现PPP项目的资金募集、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说,PPP经过大力推广,已从法律法规层面得到了制度保障,但对于社会投资方而言,项目期限长,投资金额大,收益率相对较低,金融机构的投资压力也非常大。PPP资产交易平台为解决资产流动性问题提供了可能性。
在当前信托公司推进的PPP项目中,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参与,个人投资者参与很少,因为很难满足个人投资者在资金期限等方面的要求。但也不是没有解决方案,比如通过家族信托等将PPP项目作为资产组合的一部分;或者通过结合PPP项目未来的服务运营,发行消费信托来切入其中。
基于PPP项目参与主体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个人投资者建议谨慎选择该类型项目产品。在选择投资PPP模式信托产品时,一方面要加强对于实际项目的考察,如项目所在地、项目实施机构、信托公司实力等,另一方面,更需加强对于该类型项目产品的风控措施和增信措施的评估。
目前看来,信托公司探索PPP模式,主要还是依靠两种途径,其实对于业内众多的机构来说,不管是选择哪一种途径,能够从PPP模式中挖掘出契机才最是关键。目前信托公司在布局PPP模式上已经小有成就,值得继续发力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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