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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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09:56:17来源: [证券日报]
近期,信保合作在业内掀起了新一波的高潮,甚至一跃成为当前受欢迎的一种发展模式。目前看来,两个行业对于这个信保合作还是比较看好的,再加上政策的支持,更是给信保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面貌。
2015年4月,信托公司开始第一期保障基金认购工作,截至2016年末,全行业已累计完成八期认购工作,保障基金余额808.47亿元,其中:按新发行资金信托的1%认购769.93亿元,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38.10亿元,按财产信托实收报酬的5%认购0.44亿元,行业维稳基金初具规模。
基金资产稳步实现保值增值。截至2016年末,保障基金资产规模821.09亿元,累计实现投资收益20.74亿元;同时,保障基金定期向信托公司结算基金收益,自运行以来,已累计向信托公司分配基金收益7.64亿元。
两年多来,信托业保障机制总体运行顺利,初步发挥了行业“稳定器”作用。下一步,银监会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信托业保障机制进行后评价并修改完善有关制度,以促进信托业保障机制更高效地发挥作用,推动信托业持续稳健发展。
投资者将钱交给信托公司,当然希望保本保收益,但金融是跟风险打交道,不能保证绝对安全。新的信托公司“八大业务”分类中,有股权、债券、标品信托等,因此各类产品要明确标识,并对投资者讲明风险,把话说在前面利于理清信托责任,这一点非常关键。
对于刚兑,也不应追求打破而打破。如果出现纠纷,尤其是对合同理解偏差产生的误解,若信托公司、投资者双方能够达成妥协,我们乐见其成。
另外投资者教育也很关键,我在任消费者保护局局长时,就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密切配合,尽可能在基础教育中内置一些有关金融风险的内容,比如我们联合一些国际组织,在北京雍和宫小学以做游戏等方式来进行金融风险教育,效果非常好。
信保合作的运营机构非常具有优势。不光是可以积极整合两方的优势资源,同时信托业和银行业也可以借助这个信保合作来实现短板的弥补,创建共赢体系。
关键词: 信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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