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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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6 09:44:29来源: [证券日报]
这几年来,长安信托不断完善自身的运营模式,已经小有成就,如今继续参与到金融合作中,对于增强自身实力也很有帮助,值得学习借鉴。
日前,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董事长高成程在2017首届科技金融国际峰会上表示,供应链金融是实实在在切合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金融手段,因此,一直是信托行业想要重点开拓、发展的领域。
据悉,长安信托在2015年底开始布局供应链金融这一板块,经过2016年的酝酿,今年将在供应链金融市场继续发力。高成程从体制机制、运营、市场获取等方面就长安信托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板块的尝试做了重点讲述。
在体制机制方面,长安信托通过“金融资源+行业理解+互联网技术运用”,利用信托在整合资源、制度安排方面的优势,设立一个由金融资源背书、产业人才参与、技术支撑的全新供应链金融模式;在运营方面,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成本优化+风控优化”。长安信托一直认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是供应链金融行业的突破点。为此,长安信托搭建了一个涵盖金融模块、供应链业务处理模块、仓储物流模块的saas化金融云平台。
未来融资客户可以主动地或者通过接口方式连接到这个‘金融云+产业云+物流云’的云平台上,业务、数据和仓储物流都在上面跑。在市场获取方面,我们作为一个金融平台,肯定是无歧视、无差别地提供服务,不会人为地塑造市场藩篱和市场对立。一个无差别、无歧视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会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供应链金融创新是2017年的巨大蓝海和市场机遇,长安信托期待有更多机会与其他企业合作,一起推动供应链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
对于长安信托来说,参与金融合作,不光是自身战略发展的一个方向,同时也是进行创新的一种尝试。带来了行业格局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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