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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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4 09:33:05来源: [腾讯财经]
目前固有业务PE业务的兴起及发展,让信托行业找到了新的帮手,给下一步发展带来新的保障,颇受好评。
近日,北京银监局核准了中粮信托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PE业务)资格。
信托公司申请固有业务PE业务资格,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固有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方面取得更大的平衡;另一方面,可将投资能力延伸至非金融股权投资领域,为未来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储备人才资源、项目资源和管理资源。
自2015年以来,信托公司申请从事该项业务达到了一个小高峰。仅2015年四季度,就有华能信托、陕国投信托、民生信托等三家公司获批。不过,随后信托公司对待该业务资格的热情有所下降。2016年,共有4家信托公司新获得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分别为厦门信托、渤海信托、中航信托、新时代信托。
其实固有业务PE参与到信托中是一个双赢的选择。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固有业务PE业务获得更多的资本助力,另一方面,固有业务PE的进行,也可以给参与其中的信托提供新的发展机会,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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