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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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09:25:56来源: [互联网]
众所周知,长安信托是业内首家拥有慈善信托+公益基金会复合平台的公司,长安信托一直以来注重公益、慈善信托的研究和实践,并且吸引更多资金进入慈善领域,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日前,在民政部组织的2016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项目工作中,中国信托业协会牵头、长安信托参与的课题《慈善信托研究》获评一等奖。
2016年年初,民政部向社会公布了《民政部2016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指南》。中国信托业协会牵头、长安信托参与的课题经申报后,喜获立项。此后,课题小组在深入研究慈善信托的理论以及对慈善界专家学者、信托同业和基金会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课题研究。
此次民政部收到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地方民政系统等422个课题组、250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的课题申请,经严格评审,有70个课题立项,最终有65个课题成果符合要求通过结项,其中,仅两个课题报告获得一等奖。
荣获一等奖的《慈善信托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在借鉴英国、美国及日本等国家慈善信托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发展慈善信托的制度条件及国情,对影响慈善信托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及两类受托人开展慈善信托的业务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针对慈善信托的配套制度、监管体系、税收政策等提出政策建议,希望以此探索适合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的路径,推动慈善信托的发展。2016年12月,《慈善信托研究》课题报告内容在进一步扩充后以《慈善信托研究》图书形式由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
长安信托长期注重公益/慈善信托的研究和实践,曾于2008年成立全国首单公益信托,2016年9月1日《慈善法》生效当日,成功备案“长安慈·山间书香儿童阅读慈善信托”,后续又成立多单慈善信托。2016年8月5日,长安信托发起的北京长安信托公益基金会获批成立,长安信托成为业内首家拥有慈善信托+公益基金会复合平台的信托公司。11月,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成立,长安信托依托丰富的公益/慈善信托实践经验,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多年来,长安信托凭借优异的发展业绩和服务能力荣获了诸多行业殊荣。目前长安信托还在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体系,以期满足广大客户更加多样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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