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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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6 13:20:55来源: [全景网]
日前,信托公司与银行的业务合作呈现快速发展趋势。信托公司要在传统同业合作的基础上,对自身标品投资业务要加强向银行路演,逐步获得银行认同,一起来看下吧!
在新的一年,随着流动性回收和金融去杠杆推进,资金成本中枢抬升,利率波动更加剧烈,理财业务成本上行与优质资产供应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银行对优质资产、高收益资产的需求更加迫切。
经济持续下行和放缓,银行的不良资产保持持续上升趋势。2016年三季度末,银行不良贷款率升至1.76%,为过去七年来的新高,不良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9%。关注类贷款也持续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商业银行的拨备覆盖率下降至近来最低的175.52%。因此,优化报表结构,处置不良资产,化解流动性风险,协助银行维护客户关系,依旧是2017年银行的重要诉求。
应对利差下降,商业银行普遍向投行化转型,拓展投资类业务提高收益。其中,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由于上市公司集中,当地银行的投行化、轻型化转型趋势更加明显。如近年大力发展投行业务的招商银行(18.72 +0.11%,买入),2016年上半年投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1%,其中结构融资业务储备待投放项目同比增长超6倍,并购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大幅增长190%。信托公司与银行在投行、投资业务业务领域合作存在巨大机会。
随着资金成本波动加大,提供有竞争力的优质资产,加强双方资金与资产的协同,更能解决银行的痛点。其中,大型国有银行,以及小型的城商行、农商行的对优质资产的需求最为迫切,信托公司在与这些同业机构的合作中能发挥更大的价值。银行作为资金的批发商,为信托公司开发结构化的阳光私募、小微金融、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提供优先级基金。信托公司抓住底层资产,在非标资产、权益资产及场内投资等资产端与同业机构互相渗透协同,并在此基础上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拓展同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业合作关系。
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银行面临不良资产的巨大压力。信托公司在开展增量业务同业合作的同时,在盘活银行存量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提供流动性支持等领域依旧有大量机会。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盘活资产的重要方式,但是其他业务模式发展更加迅速。通过银登中心及其他场外方式开展信贷资产和不良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业务,效率更高,对基础资产构成要求也更加包容,对于银行而言更有吸引力,是信托公司的重要业务机遇。
权益投资是银行资产配置的重要转型方向,而信托公司具有股债结合灵活设计产品的优势,可以在权益类投资的同业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信托公司在权益投资领域布局和经营多年,聚焦清洁能源、医疗、养老等新兴产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信托公司继续深入产业,开发直接投资、投贷联动,定增及并购、股票质押融资等非信贷业务,可以为银行提供丰富的优质投资类资产。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要依托在政信业务的长期积累,继续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模式,通过产业基金、PPP等业务模式,可以为银行参与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新的路径。
信托公司在标准化产品投资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以现金管理为主要目的的基金化产品几乎成为领先信托公司的标配,定向增发、债券投资、量化投资、FOF/MOM等投资产品不断推出,投资类人才队伍建设更加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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