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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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3 09:17:48来源: [凤凰财经]
这些年信托发展十分迅猛。据银监会方面披露,去年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已达18.91万亿元。作为信托转型发展的体现,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业务规模已超过融资类业务,具体的我们来看一下吧!
信托资金配置与经济形势、宏观政策变化具有高度相关性。从2016年的情况看,资金信托前五大投向领域依次是工商企业、金融机构、证券市场、基础产业和房地产。值得注意的是,资金信托近年来对于基础产业配置的比重不断下降。2014年,基础产业仍是资金信托的第二大配置领域,占比超过21%。但到了2016年三季度末,已经滑落至第四位,占比为16.6%。另外,信托资金流向房地产的比重并不高,目前占比也只有8%左右。
尽管2016年下发的诸如“82号文”等多项政策有利于信托通道业务的发展,但是信托公司去通道化的大方向并没有发生改变。未来,信托公司的竞争仍然集中在主动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资产配置能力等方向。
作为影响信托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经济下行无疑会给其业务模式带来最直接的影响。但目前来看,无论是大资管竞争加剧,还是金融机构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兼营信托业务,行业的格局也会因此而生变。
相关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有20多家信托公司已完成或计划增资。一般来说,信托公司的增资渠道主要包括:股东直接出资、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是通过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至于增资的原因,除业务发展扩张的需要外,主要是对信托公司资本监管日益趋严。实际上,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结构和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管理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对信托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满足抵御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
由于监管层认为信托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盈利模式不稳定等因素,信托公司以自身为主体直接IPO会非常艰难。但如果通过大股东旗下平台曲线上市,则要容易一些。从目前已经通过的案例来看,被大股东“装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除了信托,还有其他金融资产,甚至包括实业资产。未来,恐怕还会有更多的信托公司借鉴这种模式。
关键词: 信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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