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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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09:16:41来源: [新浪财经]
时隔两年之后,中国信托业年会于近日召开,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主席助理杨家才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监管层首次详解信托业八大分类,鼓励差异化发展。同时,讨论了三年之久的“全国性统一信托登记”终于落地。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企业和个人财富迅速增加,对不同类型资产配置和财富传承的需求日益旺盛。“信托业顺应这一趋势变化,发挥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开发设计出多样化的信托产品,适应了金融消费者投资、消费、财富管理、慈善等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为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尚福林说,截至2016年11月末,信托公司直接为超过43万名自然人投资者、近7万家机构投资者提供了信托服务,本年累计支付信托受益人收益6668.88亿元。
信托业要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即一是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二是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三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创新。按照“透明、隔离、可控”的原则开展交叉产品创新,不能为规避监管和隐匿风险而搞变相创新;要进一步丰富信托产品的供给,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一些信托公司偏离了信托的实质,把信托业务做成了信贷业务,致使风险在信托公司体内积聚并爆发危机。
信托公司要认真吸取历史经验与教训,准确把握“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本质文化,下决心在体制机制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完善信托业“八大机制”建设,强化信托业“八大责任”意识,清晰界定信托公司在不同类型业务中的受托责任,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
为了做了信托规范工作,中信登在会上正式揭牌。据了解,中信登董事长由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担任;总裁由上海银监局巡视员张荣芳担任。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中信登主要业务范围,一是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及其变动情况登记;二是信托受益权账户设立和管理;三是信托产品发行、交易、清算、结算、估值、信息披露等服务;四是与信托登记、发行、交易等业务相关的信息查询、咨询和培训服务;五是提供其他不需要办理法定权属登记的信托财产的公示服务等。
通过登记实现权益的信托化,如股权、土地等,信托实现隔离的资产将不局限于现金,各类权益都可以通过登记信托化,形成独立资产,其中信托公司着力发展的家族信托属于财产权信托首要受益于信托登记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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