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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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09:16:21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2019年12月30日,记者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获悉,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第一大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控股”)、第二大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国际控股”)均拟出让其所持有的天津信托股权。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信息显示,海泰控股拟出让持有天津信托全部51.58%的股权,转让底价为394968.80万元(约39.5亿元);泰达国际控股拟出让持有天津信托26%的股权,转让底价为199092.46万元(约19.91亿元)。此次天津信托第一大股东海泰控股出让51.58%的股权后,意味着将出让绝对控制权。
目前,天津信托的另三位股东分别为,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5%)、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0%)以及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6%)。
据天津信托相关负责人透露,安邦保险集团、大家人寿保险也拟将其所合计持有的5.26%天津信托股权转让。如此计算,天津信托合计转让股权约83%。
业内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天津的两家信托公司一直筹划混改,北方信托已经完成了混改,天津信托也在接触投资者,通过混改有利于引进资金、资源,促进天津信托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一般而言,挂牌转让前都会有初步圈定了意向投资者,预计天津信托会加快推动混改步伐。
天津信托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混改更加彻底,就是从公司更加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
2018年4月28日,天津信托混改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但在三次延期后于2019年1月18日宣告撤牌。当时,海泰控股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天津信托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截至2019年1月16日,天津信托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者。
此次公告信息显示,本次交易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完成,首笔价款为全部交易价款的30%(含已由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20000万元款项),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笔价款减去20000万元的款项支付至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
关于受让方条件,天津信托提出十二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包括战略协同,资源丰富;长期投资,持续发展;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得以接受委托投资、联合体投资或信托计划投资等方式参与本次交易等。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信托成立于1980年,注册资本170000.00万元。据公司财报披露,2018年天津信托营收116464.69万元,资产总计749330.18万元,负债总计235541.55万元。2019年11月30日披露的财报显示,天津信托营收降至46329.13万元,资产总计785028.52万元,负债总计235342.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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