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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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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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9 14:59:22来源: [金融时报]
日前,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定点扶贫的青海省玛多县退出贫困县序列,实现脱贫摘帽。在此过程中,英大信托积极探索并推动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落地实践,实施完成国内首个光伏精准扶贫公益信托计划。
据了解,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阳光扶贫工作部署,助力国家级贫困县青海省玛多县脱贫,英大信托充分发挥信托优势、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于2016年5月成立“英大梦圆001号-国网青海阳光扶贫公益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以“送阳光、助脱贫”为宗旨,共募集资金750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青海省格尔木10MWp阳光扶贫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并以电站收益为基础向玛多县贫困人员发放扶贫资金补助。
该公益信托计划得到了北京银保监局、中国信托业协会和青海省民政厅、扶贫开发局的大力支持,包括英大信托、信托监察人等在内的各参与社会机构均免收信托佣金、银行托管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等费用,最大程度地通过信托平台聚拢社会各界的公益力量助力玛多县脱贫。
据介绍,该公益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实现公益扶贫贡献超过1000万元,累计惠及玛多县超过1000户贫困户,对改善玛多县贫困群众用电条件、缩小地区差异、实现社会公益扶贫资源效用最大化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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