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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当前形势,你了解多少?

2018-08-22 17:10:49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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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

  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占为有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具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以及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等四个条件,即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的情形(刑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司法解释列举了实践中常见的十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根本区别在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就是集资诈骗。

  二、当前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根据人民银行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发言材料》就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形势特点总结如下:

  1、专业化趋势明显。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未取得相关牌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具体项目和线上投资标的等为依托,包装专业规范的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手法极具迷惑性,增加了投资者辨别难度。

  2、非法集资新型方式层出不穷。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主要领域的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和管控,但新型业务不断冒头。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ICO)、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噱头更为新颖、隐蔽性更强。

  3、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相结合。一些非法集资平台通过线上大肆宣传和线下门店推广的方式发展人员加入,短期内迅速敛财,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一旦平台出现问题跑路,投资者资金难以追回。

  4、“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管打击,使得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三、了解非法集资当前的形势?

  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e租宝”、“泛亚”等跨省区的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从几百万、几千万到几十亿、数百亿,甚至上千亿;集资参与人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增大,从几万到几十万人、上百万,甚至几百万人。多数案件往往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的钱款往往已经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运营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追赃挽损难度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新发非法集资案件中,跨省案件190起,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345起,集资人数超千人案件235起。“E租宝”案是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达762亿余元,集资参与人达115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未兑付缺口380亿余元,案件审判、处置难度非常大。

  非法集资犯罪往往持续数年,犯罪潜伏期比较长,从作案到案发有2-3年的周期或更长,在被告人无法兑付时才会案发。有相当一部分参与人不主动报案,甚至不肯承认自己被骗,仍心存侥幸等待犯罪分子“出来”还钱。由于大部分资金没有用于正规投资,而是被挥霍或者支付高额利息,案发后往往难以追回,绝大多数投资人损失惨重。大量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赃款去向不明,导致结案后赃款无法追回、损失得不到补偿、参与人不满意等。

  四、非法集资案例警示:

  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非法机构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赠送、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投资者理财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风险,让资金尽可能多的保值增值。所以,投资者应该遵循安全、稳健的投资理念,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来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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