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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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9 07:53:21来源: [金融时报]
2017年12月29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了“厦门信托-重庆园林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慈善信托”,初始规模100万元,信托目的是促进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事业的发展,信托资金定额、定向用于捐助初始委托人——重庆中瑞思成古建筑文化研究院指定的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和从事该事业的专业机构。该慈善信托是国内首只以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为目的的慈善信托。
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事业具有高度专业性,为此,该慈善信托特设了项目执行人,由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重庆园林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至今累计承接文物古建筑项目500余项,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及专业性。同时,该慈善信托还聘请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作为信托监察人,对于慈善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
厦门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该慈善信托的设立,并对该慈善信托甄选受益人的制度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对慈善信托的设立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在信托设立过程中,厦门银监局也从业务指导及监管角度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积极有效地促进了慈善信托的落地。
该慈善信托不但承载着委托人对于发展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美好心愿,也肩负着号召更多人关注、参与到这项伟大事业中来的重要责任。与传统慈善模式相比,该信托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捐赠人对慈善项目参与度有限及慈善目的难以完全满足捐赠人意愿等不足,也充分保留了传统慈善模式的功能和特点。同时,由于增加了民政备案环节和《信托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及银监会监管要求,在运作及信息披露上也更加规范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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