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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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1 12:51:07来源: [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记者综合市场公开信息来看,目前已有中建投信托、兴业信托、浙金信托、万向信托等公司发行了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Wind数据显示,中建投信托已有6单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落地,资金投向主要为租赁类ABS项目,如远大租赁、狮桥租赁、汇金租赁等。而浙金信托则于今年6月份发行了“浙金·易鑫租赁Pre-ABS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的信托资金用于向易鑫租赁发放信托贷款,易鑫租赁将该款项用于向消费者/承租人发放借款/租赁款,上述债权形成ABS的底层资产,产品期限仅为4个月,满足了投资人短期资产配置的需求。
除上述公司外,中航信托在Pre-ABS业务方面也曾有多个项目落地。去年年底,中航信托与天风兰馨合作成立的了规模100亿元的Pre-ABS基金和夹层基金,并已设立管理该等基金的管理公司以及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截止到日前,中航信托以Pre-ABS基金模式打造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有4单在交易所或机构间报价系统取得“无异议函”。
另外,公开信息显示,今年6月份,中航信托曾联手中腾信、中证信用成立“天腾结构化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正式涉及消费金融Pre-ABS基金的创新模式。此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中航信托担任受托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中腾信推荐的工薪阶层借款人发放小额消费金融借款,形成微型消费金融资产,未来根据实际情况发行标准化的ABS产品。
中航信托方面表示,公司长期致力于构建资产证券化全产业链式生态圈,全程参与资产培育、资产筛选、资产监控、产品设计、产品发行以及产品后续管理。中航信托总经理余萌则曾公开表示,基金的设立能够为公司的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也能够为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提供更多创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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