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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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10:06:23来源: [证券日报]
日前,银监会网站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专区录音录像。而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此次《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参照执行”。
就信托公司落实“双录”的情况来看,《证券日报》记者随机咨询了数家大型信托公司,发现目前已有多家公司上线了视频面签、在线异地签约等系统。另外,此次《暂行规定》设置了两个月的“缓冲期”,将于2017年10月20日起正式施行。对于部分“双录”硬件设施及人员配备尚未跟上的信托公司及代销金融机构来说,尚有两个月的改进时机。
8月23日,银监会网站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简称“双录”)。具体而言,“双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时,应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每笔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而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此次《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及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参照执行”。
就信托公司落实“双录”的情况来看,《证券日报》记者随机咨询了数家大型信托公司,发现目前已有多家公司上线了视频面签、在线异地签约等系统。
某信托公司客服向记者表示,目前投资者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购买信托产品。如通过官网购买,则需在注册账号之后,预约希望购买的信托产品并录制一段视频。在提交视频并确认所选信托产品之后,才可进行线上购买。而线下购买则需要投资者直接到所在城市的信托公司财富中心进行购买。
事实上,数位信托公司的客服都更为推荐线上自主录制视频的方式完成“双录”。“就算是到公司的财富中心,接待的理财经理也会推荐您利用手机客户端自助录制视频。”某位客服人员对记者表示,“因为您如果完全选择线下购买,单为您录制视频还需再配备一名理财经理,并且过程也比较繁琐。”
“目前来看,投资人自主录制视频的方式与规定的‘双录’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有信托分析人士指出,“自主录制视频虽能体现投资人对产品情况、风险揭示等信息的充分了解,但单向的操作并不能充分体现信托产品的销售过程。现阶段来说,投资者去到信托公司财富中心,主动要求进行现场‘双录’,可能是比较好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暂行规定》设置了两个月的“缓冲期”,将于2017年10月20日起施行。对于部分“双录”硬件设施及人员配备尚未跟上的信托公司及代销金融机构来说,尚有两个月时间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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