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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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4 13:48:45来源: [互联网]
近日,中国建投旗下中建投信托与华林证券携手推出的“华林证券-新和昌物业费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这是中国建投旗下中建投信托推出的首单企业类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发行规模2.2亿元。
2017年以来,在中国建投集团战略指导下,中建投信托秉承“研究孕育创新、创新驱动业务”理念,多维度推动和实现业务与产品创新。在夯实传统信托业务的基础上,中建投信托积极布局资产证券化领域,开展了多方面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创新。
前不久,中国建投旗下中建投信托还推出了以港股通股票为投资标的、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的首款境外资产配置信托产品,并在《证券时报》主办评选的“第十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凭借行业领先的研发创新能力脱颖而出,荣获“2017年度优秀研发团队”殊荣。
中建投信托将进一步加大转型创新力度,深挖优质基础资产和优质客户,不断提高公司资产证券化领域专业性和竞争力。
关键词: 中建投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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