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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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10:14:35来源: [信息时报]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高净值家庭数量已超过210万户,拥有54万亿可投资金融资产。对于这些高净值人士而言,在目前整体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实现财富稳健增值和有效财富传承成为主要的财富管理目标。
友邦中国自2013年就已开始布局中国的高净值市场,并针对高净值人士推出专属品牌——致精英,致力成为中国高净值客户的首选。2015年12月,友邦中国创行业先河,成功推出保险金信托1.0模式,并于2016年12月率先试点保险金信托2.0模式,短短半年时间已获得数十位高净值客户的青睐。
据介绍,不同于目前市场上的保险金信托“1.0模式”,即信托公司作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在身故保险金理赔后受托负责保险金后续管理和分配,降低家族信托门槛,做到财富灵活分配;升级版的“2.0模式”功能更加全面:信托公司同时作为投保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托为被保险人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和管理分配保险金。
保险金信托2.0模式结合了保险和信托的诸多优点,更好地做到资产隔离,计划好稳固的保费来源,避免了投保人身故后保单被作为遗产分割的风险;同时丰富了信托资产的组合,利用保险杠杆效应传承资产,满足了更多高净值客户的资产保全与传承的需求。
关键词: 保险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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