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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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31 09:24:11来源: [搜狐]
7月26日,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慈善信托的设立、备案以及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等9个方面进行规定,标志着国内慈善信托规制体系基本建立。
一位信托业人士对经济观察报直言:“该《办法》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今年交办银监会的唯一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定位非常高。”
国内知名信托专家、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陈赤对经济观察报表示,“首先,《办法》的颁布有利于提升信托公司参与慈善信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振民众参与慈善信托的信心。从实践来看,信托公司通过慈善信托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确实有利于慈善合同更周密、流程更严谨、规则更细致、资金更安全、费用更节省、信息更透明、公信力更高。”
统计显示,自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施行以来,共成立慈善信托32笔,实收信托规模约1.24亿元,涉及扶贫、教育、留守儿童等多个慈善公益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办法》明确表示慈善信托相关人员享受税收优惠,但具体方案并未明确,信托业内人士希望有关部委协调合作促进税优政策的出台。
关键词: 慈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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