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钱景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网站产品主要为私募产品,仅向合资投资者进行推介,确认成为合作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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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2 07:38:37来源: [中信信托]
为支持山东省潍坊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信信托携手潍坊市火车站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设立信托项目,大力支持火车站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当地周边环境。
潍坊市总面积居山东第二位,属于区域内的核心城市。2015年度全市完成GDP居地级市排名山东第4位,全国第32位。中信信托此次与潍坊火车站广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的融资将用于潍坊市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开发项目二标段的建设。
项目为潍坊市的重点工程,属于促进潍坊市经济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战略措施。工程的实施,不仅会改善城区的交通状况、促进当地经济增长,而且还能带动沿线土地增值、促进建筑材料生产业、建筑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中信信托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在潍坊市的合作,探寻平台公司融资新模式,并为当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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